【呼吁】严打黑恶犯罪 弘扬社会正气
转:丹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严打黑恶犯罪 弘扬社会正气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2018年为专项斗争推进年,2019年为重点问题攻坚年,2020年为长效机制建设年。
为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提供以下十一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我们将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丹阳市受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电话:86572127、86509983或110;举报邮箱:jsdyshb@126.com
丹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九年四月
图片读懂扫黑除恶
图片来源:镇江市司法局
三院积极宣传扫黑除恶